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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欢迎光临惠民县东方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经营范围:房地产开发经营、装饰装潢;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及建筑机械设备销售、租赁。(需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的,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;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登记机关:惠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日期:2008年06月18日注册资本:1000万元人民币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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